法律聲明
最後更新:2026 年
緹月 TIYUE依《消費者保護法》提供七日猶豫期。本頁說明您解除契約、退貨與換貨的權利與流程。本政策若有任何內容牴觸消費者保護法或其他強制規定,以法律規定為準,不因本政策而排除或限縮您的法定權利。
依《消費者保護法》第 19 條第 1 項,您以通訊交易方式購買本站商品,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,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的方式解除契約,無須說明理由,也無須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。
七日自您收受商品的次日起算。
需要提出解除契約或退貨需求時,可先以電子郵件 hello@tiyue.example 提供訂單資訊及聯絡方式,取得回覆的退件方式與地址;請勿寄往未經確認的地點。
猶豫期是「檢查期」而非「試用期」。您可以拆封、取出商品並進行檢查商品所必要的行為;請盡量保持商品與包裝的完整,以利後續處理。
若商品因可歸責於您的事由而毀損、滅失或發生變更,您仍得解除契約,但可能須就價值減損負責。
依《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》第 2 條,下列情形不適用七日猶豫期:
(1)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,或解約時即將逾期的商品。
(2)依您的要求所為的客製化給付。
(3)報紙、期刊或雜誌。
(4)經您拆封的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。
(5)非以有形媒介提供的數位內容,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的線上服務,且經您事先同意始提供。
(6)已拆封的個人衛生用品。
(7)國際航空客運服務。
屬於上述例外的品項,我們會在該商品頁面明確標示。
依法行使七日解除權的退貨,以及瑕疵、寄錯或數量短少的處理,由本站負擔依法應負擔的費用。其他換貨需求請先說明品項與原因,再確認是否受理及費用。
依《消費者保護法》第 19 條之 2 第 2 項,我們將於收到您退回商品之次日起 15 日內返還您已支付的價金。
退款循原付款方式返還;若原付款方式無法退回(例如超商代碼繳費),我們會與您聯繫確認退款帳戶。
收到商品後如發現瑕疵、寄錯商品或數量短少,請儘速與我們聯繫。這類情形不受猶豫期限制,依民法物之瑕疵擔保規定處理,我們會為您更換、補寄或辦理退款,來回運費由本站負擔。
為加速釐清責任,建議您保留外包裝並在拆箱時拍照或錄影存證。
若您對退換貨的處理結果有疑義,請先與 緹月 TIYUE 聯繫。依《消費者保護法》第 43 條,我們將於申訴之日起 15 日內妥適處理。
若協商未果,您可向所在地的直轄市或縣(市)政府消費者保護官、消費者保護團體申訴,或向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。
退換貨相關需求請聯繫 hello@tiyue.example,並提供訂單資訊。